律师您好,昨天爱人发生了交通事故,现在还在医院治疗,腿受伤了,结果还没有出来,现在想申请伤残等级评定,请问我该什么时候提出申请,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时效是多久呢?
您好,很荣幸能够回答您提出的关于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问题。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
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
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
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请是无效申请,即医疗终结后15日以后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不再受理。
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