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交通事故的一方,对方全责,我的头部受伤住了15天后出院 头部有25厘米疤痕。 请问如果做伤残评定最快什么时间可以做(有效的法律时间)?做完伤残评定后处理事情的流程怎么进行?我都能主张哪些赔偿? 请详细说明下,谢谢。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
交通事故评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
二、伤残评定前应准备以下病情材料:
(一)身份证、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
(二)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X光、CT片。
(三)交通队、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书。
三、法医可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
如评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评定时机不予受理。
建议:骨折及轻、中度颅脑损伤3个月以上,高度颅脑损伤6个月以上进行评定。
交通事故受害人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事故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以上为您解答的就是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方面问题,如果还有不满意的地方可以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