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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交通事故伤残如何鉴定?

咨询时间:201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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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您好,对方的车是全保,事故认定是对方全责,现在准备做伤残鉴定,但是保险公司说要3个月才可以做 我现在刚刚出院不到一周,保险公司这么说是对的吗?有人说在结束治疗后15天内可以做的!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做到底听睡的。还有就是我现在需要怎么办?伤残鉴定不了就和解不了,是这么一直等着?还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交通事故伤残如何鉴定?

文道才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方面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到您。

你在出院以后马上要做也不是不可以,不过大部分情况下伤势较严重的话都是在治疗终结三个月做鉴定最好,因为一般到这个时间你因为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伤害基本恢复好了,而且还有有一笔误工费赔偿的,大部分时候计算误工费都是是从肇事受伤之日起到你定残的前一日为止来算,有时候也会依据医生在出院的时候所开具的要求休息静养多长时间来算这笔费用,标准说法是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不明白你那么激动非要马上做这个鉴定干嘛?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去交警队开具委托书,去鉴定中心鉴定,这个鉴定中心一般情况下交警队都会指定一家具有鉴定资格的中心进行鉴定,如果要去非交警队指定的具有鉴定资格的地方进行鉴定,在肇事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写出书面申请,由交警队出具委托书,也可以。

不然你去鉴定了,对方不认可,要求重新鉴定,那你做的鉴定就是白做。

以上就是为您解答的关于伤残鉴定方面的问题,还有不了解的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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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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