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司机,被告 交通事故次责。对方是行人,原告 交通事故主责。 现在对方诉状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精神抚慰金等,我不知道这些应该赔多少?还有对方81岁了,在赔偿基础上是否会进行打折赔偿。三期鉴定是:休息期10个月,营养期5个月,护理期5个月,对方81岁是不是休息期不用赔误工费?原告伤残等级:肋骨八级、骨盆畸形愈合十级、右上肢功能障碍十级、右下肢功能障碍十级, 原告行人是主责,原告的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谁来承担,如果双方承担的话比例怎么分? 被告我的保险公司律师费谁来承担啊?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交通事故次责如何赔偿,受害者81岁是否还需支付误工费的问题。
原、被告委托律师花费的费用都是各自承担的,所以保险公司的律师是保险公司自己承担的。
对于年纪满75岁的老人,不存在误工费。
原告的伤残等级应该是综合评定为7级。
因为你是机动车,如果您的车子投保了交强险,那么交强险赔偿122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该笔险种是不分双方责任,在相应的限额内,保险公司需全额支付的。
交强险支付后剩余的赔偿部分,按照双方责任比例分担。
如果你还投保了商业险,保险公司还是要按照你们双方合同约定的责任承担支付责任的。
有些法院会直接按照你的责任比例算出保险公司按照商业险部分需支付的赔偿金额。
本案,你超出交强险部分的赔偿责任比例应该30%~50%之间。
原告花费的伤残鉴定费、诉讼费按照原被告的事故责任比例分担。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随时与我联系,我会悉心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