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撞人,住院花5000,还有误工费4500一个月还有一个护理费一个月3000,还有伙食费等等。这些钱可以要求赔偿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哪些赔偿可以由保险支付?麻烦您详细为我解答一下。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方面的问题。
交通事故的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具体应赔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但交通肇事赔偿的标准有多高?对赔偿的标准又该如何计算?这是读者关心的问题。
关于交通肇事赔偿的标准,国务院1991年9月22日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7条已有规定,但在实践中应严格掌握以下标准和计算方法:
一、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这里所说的“有固定收入”,包括非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
非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
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对住院治疗的伤、残者,应按照实际住院天数赔偿伙食补助费。
其计算标准,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以上为您解答的就是关于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还有不满意的地方可以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