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上个月在一个十字路口和别人撞车了,算交通事故吗?什么是交通事故?这个事故是我的主要过错,请问交通事故该如何赔偿?我不是很了解,麻烦您详细为我解答下。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
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
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对交通事入认定书有异议的,还是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
以上为您解答的就是关于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如果您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