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年我在驾驶三轮车招揽客人的途中被一辆小轿车撞到,致使我受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我的伤残进行了评定,但是我对评定结果不服,轩昂申请重新鉴定,我想请问下重新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重新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吗的相关问题。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二、如何进行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
(一)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残鉴定。
(二)公安机关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鉴定出伤残等级。
(三)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伤残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四)省级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以上是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您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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