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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交通事故责任是怎样认定的呢?

咨询时间:201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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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我朋友做点小生意,有台货车,没有年审,给打工仔驾驶。前几天在凌晨时段送货,车辆正常行驶,被摩托车追尾,货车司机没停车报警而驾车逃跑,致摩托车2人死亡。经鉴定摩托2人均醉酒驾驶,后货车司机已自首。请问我朋友有什么责任,帮我朋友打工的又有什么责任,交通事故责任是怎样认定的呢,需要我朋友赔钱吗?

文道才律师解答:

您好,很荣幸能够回答您提出的关于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的问题。

你朋友和货车驾驶员属于雇佣关系,要负连带责任(即承担一部分责任)。

驾驶员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按你说的是追尾事故)一般来说应该与对方负同等责任(也不排除次要责任),死了人这种情况再怎么都要牵扯到一点责任,再加上是逃逸,怎么都要负点责任,还有一定几率为主要责任(原因:逃逸,对受伤者没有尽到及时救治的义务,而造成死亡)。

我就搞不明白那驾驶员为什么要逃逸,追尾事故又不需要他承担过多责任,跑什么跑,越跑责任越大,真是个傻鸟!~如果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追尾事故一般是后车全责,前车无责的。

另外,你问你朋友需要赔钱吗?如果是在驾驶员无能力承担的情况下,你朋友要成为这起交通事故责任部分的主要赔付者。

如果有能力承担,那么也少不了刚开始给你说的负连带责任,始终这里面存在着雇佣关系,是在工作期间造成的交通事故。

最后再给你一点提示:一般你朋友的货车应该买了保险的吧,只要有点责任,保险公司就会理赔,如果只买了强制险,伤残(死亡)最高赔付为11万。

那么就要看交警部门怎么划分责任了,根据责任大小来确定赔偿比例(也可以说赔偿金额)。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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