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与一小货车发生碰擦,对方全责,对方保险公司出险,没有报警,经4S店定损,维修费超过四千,不能走简易流程,必须要事故认定书。什么是交通事故认定书,到交警大队可以开到吗?可不可以补办交通事故认定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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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可以到相关的交巡警大队事故处理部门请求处理。
当事人应提供证明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证据,如事故发生时自已拍摄的现场照片,或保险公司出现场时拍摄的照片、出具的相关证明,或道路监控录像等,请求交巡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经调查后,交巡警大队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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