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外地户口,来乌鲁木齐打工的,没有劳动合同,就是给一个包工头干活的。现在出了交通事故,腰部骨折了,现在已做过手术出院了。交警大队出具的责任书是司机负全责,我想知道在不能出据单位工资证明的情况下应该如何赔偿我的误工费?他们还说我的暂住证是半年的,不能按照乌鲁木齐的平均收入来计算,我应该怎么让司机赔偿我的误工费?交通事故误工费该如何计算赔偿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
按照规定,不管是外地人还是本地人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律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平均收入标准来赔偿;
建议向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索取当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资料并复印备份,如果肇事方不按照当地标准赔偿的,你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赔偿。
至于你的误工费标准,由于你不是正式的单位职工(不能出具证明),只能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或农村人口平均收入标准计算。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确定的地方,可以直接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