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发生交通事故,已认定为工伤,对方肇事者为主要责任方,应有支付该员工在休病假的务工费的义务,其休病假期间的工伤工资是由公司支付还是由对方责任人支付呢?交通事故工伤工资应该谁来承担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交通事故工资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Traffic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
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无论是否是第三方导致的事故,只要是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的交通事故应当被认定为工伤事故。
但就交通人伤事故而言,处理起来需耗费时间,又鉴于非交通事故的工伤事故,企业需要依法支付员工停工留薪期待遇。
所以企业可以先根据有关规定先将停工留薪期待遇支付给员工。
等到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向员工取得交通事故处理单,以此比照,如果存在误工费,而且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有所差别,那么对于企业而言,只需要补差即可。
如果还有什么不确定的问题,可以直接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