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说一下我的情况,我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司机全责,前面在医院住院两个月,治疗费用花了八万多,而对方车辆是公司的只买了交强险,住院期间由于护理人员不尽职,所以我和肇事司机短信协商好由我母亲来护理,按医院护理标准来算护理费,七十元一天,他也同意了,昨天出院了司机护理费没给够,轮椅拐杖他买了,我父亲和他协商说后期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生活费那些由他先预支两万,他也答应了,后来他说每个月支付一千五,一直到事情解决,交到交警队,叫我们去交警队拿,我想请问:他现在预支这些费用如果不预支给我们,先由我们自己承担到时候解决的时候会不会有什么影响?交通事故赔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问题。
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如果对方只买交强险的话,交强险承保范围为11万元损害赔偿,1万元医疗费,2000元财产赔偿,损失赔偿总额超过交强险承担部分再有肇事方承担。
2、对方属于职务行为的话对方司机所在单位对超过交强险承担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3、赔偿标准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确定,是否已垫付不影响最后数额的确定,只是如果对方垫付的数额超过法定赔偿标准的部分到时要扣除,当然如果对方没有履行能力你先行承担到时可能会出现执行难的可能。
4、误工费和护理费是按照误工人员、护理人员的收入来计算的,如果不能举证证实收入水平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行业平均工资计算,另外护理费只计算住院期间,出院后如果没鉴定为护理依赖通常是不计算护理费的。
5、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按医疗票据),如果需要异地治疗或选择自费药物最好先协商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误工费,构成伤残的计算至定残前一日止,不构残的为住院加出院时开具的休假;
护理费;
住院伙食标准费;
残疾赔偿金;
扶养费,指上有老人下有小孩的情况,不存在则没这个项目;
交通费、住宿费;
精神损害赔偿金。
6、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可以申请交警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