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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应赔偿车辆停运损失吗?

咨询时间:201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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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您好!我驾驶货车与一辆小轿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小轿车车主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他赔偿了我的货车修理费,但是在货车修理期间我就不能运营,损失严重。请问我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车辆停运损失吗?

文道才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发生交通事故,应赔偿车辆停运损失吗的相关问题。

一、车辆被损坏这属于财产直接损失。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责任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公安部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五)项规定:“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

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

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二、车辆因被损坏而停运所造成的损失,属于间接损失的范畴。

关于这种损失,事故责任方是否应当给予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指出:“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予赔偿。

以上是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您能满意。

如果您还有不了解的,可以随时跟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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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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