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亲戚上个月因为交通事故受伤了,在医院呆了1个月。请问一下这一个月不上班,误工费谁给?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该由谁给呢?这些都关系到我家的切身利益,麻烦您详细为我解答下,谢谢了。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误工费方面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这里所说的“有固定收入”,包括非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
非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
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
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
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
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就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有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这里所说的“无固定收入”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凭证,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
对于没有收入的受害人,则不应计算误工费。
以上就是为您解答的关于误工费方面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