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和朋友开车去城郊旅游的时候,由于下雪路滑和另一辆私家车发成了摩擦。交警到了以后鉴定了各自的责任,因为对方不同意调解,交警就开车走了。我想问一下交通事故不都是由交警调解解决的吗?他这样开车走了是不是不作为?难道还有哪些情形交通警察不调解也是可以的?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如何要求交通警察主持调解,有哪些情形交通警察不调解”的问题。
当事人必须共同请求调解,交通警察当场对财产损失的确定、当事人过错及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方式等进行调解。
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当场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拒绝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签名的以及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当场送达当事人。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持《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四)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情况可以随时向我咨询,我会悉心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