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行人在下车后,就走向马路对面时,有公交车的前头时,被货车撞到,后造成右手右脚骨折,现在医院治,但一个月过去了,我们还没有看到交警的责任书,请问我们受害人要怎么做呀?行人发生车祸的地方是没有信号灯的“T”字路口,行人有多大的责任呀?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办,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现在问题有两个:交警的责任认定;
现在的医疗费。
1、去交警队去催,这是他们不作为的行为,是失职行为。
但是也可能他们说要有技术鉴定什么的,但是得说个期限。
有了责任书才好说货车要赔多少钱嘛。
2、现在货车应该上了第三人强制险的,让保险公司先赔钱治伤嘛。
其余的责任等交警部门出了责任书再说嘛,你也不好催太急到底是人家出责任书,我看受害人有横穿马路行为,可能有一定责任,要是交警给你写多点责任局不划算了。
反正对肇事司机的处罚是交警的事,你现在主要是要为受害人争取更多的赔偿,是吧?先让保险公司出医疗费吧,养伤要紧。
至于其他的误工费,路费,营养费什么的等责任书下来再说了。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随时与我联系,我会悉心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