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因交通事故受伤,因而产生护理费赔偿的相关问题。四个月前,我开车撞伤了一个行人,现在要出院了,他可以要求交通交通事故护理费吗?如果可以,怎么计算交通事故护理费我才不会被坑?
您好,非常高兴能为您解答问题。
作为被害人,对方是可以主张交通事故护理费的,而您所问的怎么计算交通事故护理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拨打我的联系电话,直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