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个朋友在高速路上开车的时候被后面一辆车追尾了,我没有是按正常速度开的。请问律师应该怎么认定车辆的追尾责任呢?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怎么办呢?
您好,很高兴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是否为同车道行驶是确定上述事故双方责任的关键,最重要的是应该弄清楚车辆在事发时车身是否己并入线内以及其车辆是否有强行并道等情形。
如你驾车并无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形,且其车辆确已并道,则依据上述规定,应由后车负事故全部责任。
但如果你驾车并道存在过错,则由双方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来承担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的责任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准。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第二,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
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解决问题有一定帮助,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法律服务的话,也可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