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自己有一辆小的面包车,我们那个地方的客车不是很方便,现在快过年了,很多人坐不上这个客车,我就用我自己的面包车拉人。结果交警说我这是属于非法营运,还要对我作出处罚,请问非法营运应该如何处罚呢?
您好,很高兴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
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
根据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法规、规章规定,非法营运具体包括:未取得道路运输(包括道路货物、道路危险货物、道路客运、国际道路运输等)经营许可,或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件,或超越许可事项,从事有关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
那么非法营运应该如何处罚呢?我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4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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