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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材料有哪些,怎么进行调查取证?

咨询时间:2013-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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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我在上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一只手臂受伤,现在不能干活,听说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我想问下律师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材料有哪些,如果我现在已经伤愈出院了怎么进行调查取证呢?

文道才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问题。

一、工伤认定应提交的资料

1、属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统计范围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具体的结论批复;

2、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应提交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

3、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提交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4、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因公外出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5、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

1、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前提,因此在申请认定之前一定要先确定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2、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申请表是认定工伤的基本材料,包括事故者的个人自然信息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提交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

如果您还有需要咨询的问题,可以随时来电向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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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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