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个朋友上星期在高速路上开车的时候发生了追尾事故,现在人还在医院住着呢,听他家人说是撞成下肢瘫痪了。如果他要求赔偿的话,那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有哪些呢?如果还需要做伤残鉴定的话,应该怎么时候做比较好呢?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解答这类法律问题。
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可以得到的赔偿项目主要有以下这些: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以便制定赔偿金额,那么这个伤残鉴定应该什么时候做呢?做伤残鉴定一般要治疗终结或出院后半年,否则鉴定机构不给做。
既可以起诉后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也可以诉前委托律师事务所做。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需要咨询其他法律问题的,随时可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