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当时感觉自己腿部很疼,一看流了很多血,肇事者也逃走了,我赶紧报警,结果交警来了,慢悠悠的问我很多不相干的问题,然后也没有及时通知急救部门,导致现在我的腿部病情很严重,他们能这样做吗?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时,都有哪些程序及责任”这个问题。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的,应当登记备查,记录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发生交通事故时间、地点、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人员伤亡等简要情况。
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详细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
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
有人员伤亡的,应当及时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有关部门。
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或者有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涉及营运车辆的,同时通知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因此,交警的做法是不对的,在发现你急需救治的情况下,更应该抓紧时间立刻通知急救部门来处理。
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