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情况是这样的,我哥前些天喝酒了,之后开车把另一个人撞得不轻,事情有点严重,交警事故责任认定我哥为全责,我哥也被检察院那边批准逮捕了。我们这边不服交通事故认定,向上一级部门申请复核,但是今天得到通知对方不予受理是怎么回事呢?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对交通事故认定异议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情形有哪些”这个问题。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二、不予受理复核申请的情形: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你所描述的你哥的情况正好属于上述第(二)点的情况,因为你哥被列为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而被逮捕了,所以,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受理你们的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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