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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行为有哪些,哪些交通违法行为会被拘留?

咨询时间:201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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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律师您好,我打算过两天就去驾校报名学习开车了,在这之前我想向您咨询一下,在实际生活中,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有哪些呢?还有哪些交通违法行为会被拘留呢?

文道才律师解答: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解答这类法律问题。

首先我们来看看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1、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2、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3、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4、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5、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6、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那么哪些交通违法行为会被拘留呢?1、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4、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5、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6、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7、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需要咨询其他法律问题的,随时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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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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