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一个同事上周被一辆私家车撞伤,住了好几天院,现在快恢复了,就想向车主主张赔偿,除去医疗费之外,还想主张一部分交通事故误工费,那么应该如何计算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金呢?
您好,非常乐意能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作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自然是可以向责任人主张交通事故误工费的,那么究竟应该如何计算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金呢?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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