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遇到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现在决定要起诉,起诉书什么的都写好了,证据我能想到的也都准备了,但是所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我担心我的证据不足够应对对方的刁难,我想请问,我需要搜集哪些证据,怎么搜集啊?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您所遇到的交通事故中所需要的证据依据分类来说,有书证(如事发当时的笔录)、物证、证人证言(如当场签字的见证人)、鉴定结论(如由法院指定司法机构鉴定的鉴定书)、视听资料(如照片)等。
对怎么搜集证据,依其不同性质而定:
1、书证的收集:交通事故索赔中涉及的书证主要包括:事故认定书、病历、出院证明、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票据及清单、收入证明、暂住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拖车费票据、停车费票据、交通费票据等。
2、物证的搜集:物证主要是指当场能影响对事实判断的物品,大多数是受损的物品,如要求赔偿的应保管原物,原物不能保管的,应在双方在场情况下或请第三方见证情况下拍照保存。
3、证人证言: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寻找事故现场的证人到庭作证。
这就需要当时保留了证人的个人资料,届时就好寻找一些。
但是记住,有些证人或许不愿意出庭作证,当事人千万不要以违法手段逼迫证人,而是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4、鉴定结论:车辆损失费鉴定书、伤残鉴定书、误工时间或护理时间的鉴定书等。
为了更有证明力,有些鉴定需要法院指定鉴定机构。
5、视听资料:可以是事故发生时现场制作的照片、录像、录音或者是电子眼拍摄的监视记录。
一切证据的来源都要是合法的,不然就大大降低其证明力,这对您没有好处。
如果您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可以直接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