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个新上路的驾驶员,驾驶车辆遇到交通事故在所难免,因此,我想咨询的是,如何处理交通事故,是不是所有交通事故都可以私了,如果不是,那么不允许私了的交通事故有哪些呢?
您好,非常高兴能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处理交通事故,有两种方式,一是让交管部门来解决,二是双方自主协商。
两种方法各有优势,前者公正,后者便捷。
不过不是所有交通事故都可以私了的。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就规定了七种情形的事故,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这七种情形是: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七)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前三项情形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是因为这几项行为都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尤其是(二)、(三)项所列行为对交通安全的潜在危害极大,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和惩处。
如果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实际上就是放纵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
上述第(四)、(五)项情形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这是由相关法律对“私了”适用范围所决定的。
第(六)、(七)项情形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主要是因为包括许多单方事故在内,车辆碰撞的固定物一般是交通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往往造成了国家、集体财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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