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通事故问题,拔打免费交通事故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服务!

产生交通事故纠纷之后,提起调解有期限限制吗?

咨询时间:2013-02-09
本文系法邦网原创,谢绝任何形式的转载,违者必究。

咨询内容:

前几天我姨夫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把对方给撞伤了。交警也做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我姨夫负大部分责任,现在双方对于赔偿数目有分歧,因此想要让交警那边调解,请求调解的话有期限限制吗?

文道才律师解答: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产生交通事故纠纷之后,提起调解是否有期限限制”这个问题。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首先,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其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最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因此,你们应当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10日内提起调解请求。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直接联系我。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唯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服务
 

交通事故流程

唯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推荐

文道才律师
文道才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专业律师。以专业、公正为其执业理念。
文道才律师一直专注于交通事故纠纷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5号安华发展大厦1206室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交通事故知名律师在线咨询,专业解答新交通法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强险赔偿范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等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交通事故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