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通事故问题,拔打免费交通事故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服务!

什么叫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有哪些构成要件?

咨询时间:2013-02-10
本文系法邦网原创,谢绝任何形式的转载,违者必究。

咨询内容:

你好,是这样的,前几天我大姨开车在华西路十字路口时对方一辆车突然不顾红灯从对面直冲过来,将我大姨撞伤了,监控录像显示对方马上开着车就跑了,车牌号也不是很清楚,到现在都还没抓到人,我想问对方这种行为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吗?

文道才律师解答: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什么叫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有哪些构成要件”这些问题。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一)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

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

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

(二)客观要件:如果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虽有交通违规行为但该违规行为与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仅负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或者交通行为在所造成的结果尚未达到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定罪标准的,或者在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责的情况下仅致1人重伤,但又不具备酒后驾驶、无执照驾车、无牌照驾车《解释》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即便行为人事后有逃逸行为,也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因此,仅仅根据你简短的描述还不能确定是否构成交通肇事。

要结合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案件情况才能认定。

如果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直接联系我。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唯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服务
 

交通事故流程

唯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推荐

文道才律师
文道才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专业律师。以专业、公正为其执业理念。
文道才律师一直专注于交通事故纠纷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5号安华发展大厦1206室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交通事故知名律师在线咨询,专业解答新交通法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强险赔偿范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等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交通事故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