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前两天喝多了一点酒然后开车撞伤了一个中年妇女,当时我特别害怕自己会坐牢,本想直接走的,但是想到万一伤者因此死亡我会承担更大责任,于是我将对方送到医院门口走掉了,据说现在对方已经好多了。我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吗?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如何认定”这两个问题。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认定:首先,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
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对于肇事后未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因此,你虽然将伤者拉去医院门口,但是你的行为性质还是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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