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同志,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交通事故调解的问题。我昨天与一辆私家车发生了追尾事故,现在我们双方都想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我们应该如何提交交通事故调解申请呢?
您好,非常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
”
如何提交交通事故调解申请呢?首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和义务人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或检验鉴定结论;
其次,事故双方就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要达成一致意见,因为公安机关调解活动的进行和调解协议的达成,都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基础上的,所以只有双方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才能受理;
然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和义务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公安机关调解不服,当事人可以直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损害赔偿争议的问题,因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了自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调解申请的规定;
最后,应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而不能以口头的方式提出。
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直接拨打我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