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前些天我姑丈开车撞到人了,对方伤的有点重,但是医生说根据对方的病情不建议住院治疗,要去外地的某个山区疗养。为此,对方向我们主张相关的住宿费用,我想问我们有义务给这个钱吗?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关于“交通事故导致的住宿费赔偿,有哪些赔偿标准”这个问题。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其次,住宿费不包括受害人住院支出的床位费,此项费用已被医疗费所涵盖,也不包括受害人或其宿于亲友家的费用。
住宿费的计算还有必要限制护送受害人就医、看护住院的受害人、办理死者丧葬事宜、参加交通事故处理等必要事项的受害人的亲属的人数,以适当限制住宿费开支。
因此,由交通事故责任人负担住宿费的受害人的亲属以3人为限。
住宿费还应当按凭据支付。住宿费一般以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为标准进行计算。
最后,关于住宿的认定,《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做了严格的规定,即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还有和就医或处理事故的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希望上述的内容能够对你的疑问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相关的其他问题,可以直接和我联系,我会耐心地替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