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现在将要应付一场交通事故官司,我根据对方的起诉已经准备好了相关证据,但是我不清楚在法院提交证据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您能给我介绍一下提交证据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吗?
您好,非常高兴回答您交通事故诉讼证据提交的问题。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诉讼证据的提交流畅如下:
一、证据必须注明证据的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书证应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
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但需经法院与原件核对无异议后加以注明;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提交视听资料必须真实。
二、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三、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四、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五、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六、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
七、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八、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九、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新的证据”的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您可以结合您自己的情况进行对照。
如果您还有什么需要解答的,可以随时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