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问题。我朋友前几天被撞伤了,现在还躺在医院里。撞他的那个人态度非常不好,我估计可能协商也不是很理想,就想提前做好诉讼准备。但是听说要做一些什么鉴定,我想问一下,需要做什么鉴定,应该什么时候去做这个鉴定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提问。
对方态度恶劣,协商结果肯定会大打折扣,您的做法是对的,未雨绸缪,避免将来举证困难。
一般来说,为了在调解或诉讼的时候主张自己的损失赔偿强求,当事人所做的签订有伤残评定、车辆毁损评定、事故车辆故障鉴定、痕迹鉴定等。
鉴定时间:
一、治疗终结: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
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二、鉴定时机: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伤残。
需要提醒的是,由于受害人遭受的伤残程度不一,导致住院时间有长有短。
受害人做伤残鉴定的,一般以三个月为限,病情严重的需要更长时间。
受害人需要定残的,应当在三个月之后提出,由律师事务所委托有伤残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这就是对您的问题所做的解答,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如果您还需要解答其他问题的,可以直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