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之前问过交通事故鉴定时间的问题,我朋友想问我,除了伤残鉴定,还有什么其他鉴定。这些鉴定材料怎么确定?请说确切一点,我们对这个一点都不清楚。对了这个有没有时间限制啊,过了时间怎么办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关于交通事故鉴定此料的问题。
很多当事人在委托律师事务所做伤残鉴定时,丢三落四,往往由于材料不全,导致无法做伤残鉴定。
当事人做伤残鉴定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也可)、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病历复印件和当事人原始的和最近的片子(如X光片、CT片)。
需要注意的是,带齐鉴定材料至关重要,是做伤残鉴定的保障,司法鉴定机构一般在接受委托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伤残鉴定书。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认为不构成残疾或不构成较高等级的残疾的,代理人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代理人不应轻言放弃、“吊死在一棵歪脖树上”。
代理人必须充分重视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性,鉴定结论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其公正性、权威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不容质疑。
代理人应当掌握一些司法鉴定常识,熟悉司法鉴定工作的原则、依据、流程、收费标准和技巧,从“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思想转变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让证据说话。
以上就是我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所做的解答,如果您还有什么需要的,可以直接联系我或者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