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听说现在实施的新交规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有很多新的规定我都不是很了解。我想问一下律师,不能超车的情形有哪些呢?还有什么情况会被一次性扣满12分呢?
您好,能高兴能够为您解答这方面的问题。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1、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2、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3、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4、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一次性扣满12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情况:(1)驾驶营运客车(不包含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3)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等。
(4)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6)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7)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对其他法律问题也有不了解的话,随时可以电话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