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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证期间能否驾车上路,并证期间上路是不是全责?

咨询时间:201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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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原来就有摩托车驾驶证,后来在一家驾校考汽车驾驶证,由于相关部门在办理摩托车与汽车驾驶证并证需要上交摩托车驾驶证,期间,我没有驾驶证骑摩托车外出被交警部门查扣,请问律师,并证期间能否驾车上路,并证期间上路是不是全责?

文道才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机动车驾驶证的问题。

一、并证期间不能驾车上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规定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90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因此,不携带驾驶证驾车上路的一概按相关条例进行相应处罚,而办理摩托车驾驶证与汽车驾驶证并证一定要收回摩托车驾驶证,办理过程需要一定时间,期间没有驾驶证一律不许驾车上路。

二、没有驾驶证上路怎么处罚?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希望上面的解答对您能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咨询的问题,您可以随时电话跟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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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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