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劳动问题,拔打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劳动律师  >  劳动争议案例  >  年逾六旬与单位构成劳务关系非劳动关系,判支付劳务费

年逾六旬与单位构成劳务关系非劳动关系,判支付劳务费

此文章帮助了688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年逾六旬老人与单位构成劳务关系非劳动关系 索要补偿遭拒

2008年3月,时年58周岁的原告李某进入被告公司工作,其职责是门卫,原告与被告双方商定工资标准每月700元,但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告将原告登记在职工名单当中,原告在劳动的过程中,被告通过银行将每个月的工资汇至原告账户,但被告没有为原告办理社保手续。2010年4月1日,原告满60岁,原告没有提出退休申请,此后原告继续为被告当门卫。2011年5月,被告辞退原告,当时被告尚欠原告两个月的劳务费未发,计1400元人民币。原告于2011年8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原告超过退休年龄、主体不符为由,决定不予受理。原告不服仲裁委该裁决,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

结果:退休人员与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 索赔无依据

一审法院认为,超过了退休年龄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之规定,与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形成的是劳务关系。由于此时双方没有劳动关系,要求双倍补偿工资没有事实根据。原告在满60岁以后为被告做门卫,应认定为原告为被告提供劳务,所拖欠的1400元系劳务费,而不属于法律含义上的工资,故被告应支付拖欠的1400元而不应双倍补偿。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公司设立惩奖制度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但是其制度必须合法合理。在实践中,很多公司对惩罚规定制定得非常苛刻,甚至到了劳动者根本无法付诸实现的地步,并以此克扣员工奖金和工资,使劳动者实际到手的报酬少之又少。如果遇上这样的情形,劳动者不要妥协,应诉诸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劳动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劳动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4层

劳动争议相关咨询

北京劳动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劳动法律咨询服务。

劳动争议相关合同

法邦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劳动仲裁案例解析,劳动争议案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五险一金案例,工伤认定赔偿案例,劳动诉讼,工资福利,辞退辞职解雇等劳动纠纷案例
如果您遇到劳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劳动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