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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是否应该补偿?

此文章帮助了226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吴先生是某中学的一名门卫,4年前应聘到该学校,一直负责看大门的工作。武先生与学校之间的劳动合同是一年一签,最后这次到2015年2月10日到期。目前,学校领导已经明确表示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且届时也不支付离职补偿金?为此吴先生想申请劳动仲裁来要经济补偿金。

单位是否应该补偿

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劳动合同届满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依据第46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因单位单方面原因不续签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劳动合同期满,只有一种情况,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是用人单位要和你续签合同,合同条件没变或提高了,你自己不愿续签,这样用人单位才不用赔偿。除这种情形外,合同到期而单位不续签的,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再续签也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您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者在撰写劳动纠纷起诉状的时候,要注意填写的用人单位的资料是否属实,因为用人单位情况是否真实关系到劳动者的请求能否得到实现。对于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窗口去免费查询。如果劳动者对写起诉状仍有困难的,可以请法律专业人员代为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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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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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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