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特征?
1、它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劳动合同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建立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是平等的主体,双方是否建立劳动合同以及建立劳动合同的条件由其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确定。劳动合同建立后,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职工,处于提供劳动力的被领导地位;用人单位则成为劳动力使用者,处于管理劳动者的领导地位,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
2、劳动合同具有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属性。劳动合同是按照劳动法律规范规定形成的,既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志。劳动合同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质,当事人双方的意志虽体现了主体意志,但它必须符合国家意志并以国家意志为指导,国家意志居于主导地位,起统帅地位。
3、它具有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特征。劳动合同的基础是劳动关系。只有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才能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也就是劳动合同得以实现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