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劳动问题,拔打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劳动律师  >  劳动争议案例  >  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定的处理 劳动诉讼争议

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定的处理 劳动诉讼争议

此文章帮助了242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案件事实

原告上海浦东好又多超市有限公司与被告王石光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上海浦东好又多超市有限公司诉称,被告原系原告资产保护部员工,2014年7月15日,被告于工作期间在收货部办公室内吸烟,被主管发现后仍不听劝阻并与主管发生争执。收货部存放着原告的全部货物,且大多是易燃物品,故收货部系原告重点防火区域,收货部办公室位于收货部内部,办公室周围及内部堆积了大量包装用纸板纸箱、塑料包装和收发单据等重要资料,因此收货部办公室属于严禁吸烟的区域,原告于办公室门口和办公室墙上均张贴了禁止吸烟标志。根据原告的规章制度,禁止员工在禁烟区吸烟,未遵循规定的将导致纪律处分,严重者将直接导致解聘。因被告违纪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原告遂依据规章制度对被告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原告解除行为并无不当,不属违法,不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因仲裁裁决有误,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原告不支付被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98,625.54元。

被告王石光辩称,被告确有2014年7月15日在收货部办公室吸烟的行为,但收货部办公室并未张贴禁烟标志,属于非禁烟区域。原告的规章制度规定在禁烟区吸烟且严重者才直接导致解聘,被告未在禁烟区吸烟,且一次吸烟也不属情节严重,故被告行为并未构成严重违纪,原告解除行为属于违法,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综上,仲裁裁决正确,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二、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被告吸烟的收货部办公室是否属于禁烟区域、被告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原告主张收货部办公室系禁烟区域,并提交了照片、证人朱某某的证言佐证,被告则主张收货部办公室没有张贴禁烟标志,被告亦提交了照片佐证。因原告提交的照片和证人的当庭证言能相互佐证,且均显示收货部办公室门上及正对门墙壁上悬挂的钟表上方张贴有禁止吸烟的标志,而被告提交的照片仅能显示钟表上方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不能反映出收货部办公室门上是否张贴了禁烟标志,故本院结合原告的主要经营内容和收货部的功能,对原告的意见予以采信,并确认收货部门上张贴有禁止吸烟标志、收货部办公室属于禁止吸烟区域。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经过公示,且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本案中,原告处员工手册关于在禁烟区吸烟的处罚规定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被告亦已知晓前述规定内容,故其相关规定可以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被告在禁烟区吸烟,行为确有不当,并已违反原告处员工手册的相应规定,原告可以根据员工手册的规定予以处罚。因原告处员工手册8.2.7规定未遵循禁烟区吸烟规定的将导致纪律处分,严重者将直接导致解聘,现原告未能提供有效证据佐证被告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且被告在与资产保护部经理王波的谈话中表达了愿意知错就改的态度,故原告就被告吸烟的行为径行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确有欠妥,原告应支付被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根据原告的工龄和双方均确认的赔偿金基数,经核算,原告应支付被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98,625.54元。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八条、八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原告上海浦东好又多超市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王石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98,625.54元。

阅读上文可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可以突破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生活中如遇类似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多帮助。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公司设立惩奖制度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但是其制度必须合法合理。在实践中,很多公司对惩罚规定制定得非常苛刻,甚至到了劳动者根本无法付诸实现的地步,并以此克扣员工奖金和工资,使劳动者实际到手的报酬少之又少。如果遇上这样的情形,劳动者不要妥协,应诉诸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劳动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劳动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4层

劳动争议相关咨询

北京劳动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劳动法律咨询服务。

劳动争议相关合同

法邦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劳动仲裁案例解析,劳动争议案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五险一金案例,工伤认定赔偿案例,劳动诉讼,工资福利,辞退辞职解雇等劳动纠纷案例
如果您遇到劳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劳动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