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劳动问题,拔打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宁波劳动律师  >  劳动争议案例  >  劳动报酬追索 劳务关系的法律效果

劳动报酬追索 劳务关系的法律效果

此文章帮助了602人  作者:宁波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简介:劳动者追索凭借条工钱

原告陈某某、王某某、侯某某、刘某某、邓某某与被告王守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原告诉称,2009年10月,被告雇佣我们干工程,约定每天工钱70元。完工后,被告于2009年11月24日给我们出具欠款手续,共计68天,每天70元,合计4760元,后经我们索要,被告至今没有给付,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给付工钱4760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未答辩。

经审理查明,2009年五原告受被告王守某雇佣干工程,2009年11月24日被告王守某给五原告出具欠条一张,欠条载明“郑家埠村侯某某20.5王某某12.5陈某某16天刘某某17天邓某某2天合计68天×70=4760元王守某09.11.24”。审理中,五原告提交了该欠条。五原告主张被告未给付欠款,诉至本院要求被告给付。在审理过程中,被告给付2500元,尚欠2260元未付。被告王守某经本院依法传唤,既未到庭应诉,亦未提供反驳证据。

法院判决:借条有效,雇佣方支付相应报酬

本院认为,被告欠五原告2260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五原告要求被告给付所欠劳动报酬,本院予以支持。被告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是错误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缺席判决如下:

被告王守某付给原告陈某某、王某某、侯某某、刘某某、邓某某劳动报酬2260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律师说法:因拖欠工资而签署的借条,会在雇佣双方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阅读上文可知,劳动者权利受到损害时,诉讼是能够维护劳动者权利的有效途径。关于细节的处理问题,咨询专业律师寻求帮助可以及时挽回当事人损失,维护当事人利益。

 


宁波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公司设立惩奖制度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但是其制度必须合法合理。在实践中,很多公司对惩罚规定制定得非常苛刻,甚至到了劳动者根本无法付诸实现的地步,并以此克扣员工奖金和工资,使劳动者实际到手的报酬少之又少。如果遇上这样的情形,劳动者不要妥协,应诉诸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劳动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宁波劳动律师推荐

李海林律师
李海林律师劳动争议纠纷专家律师,执业至今,一直专注于劳动争议领域的研究与实践,经验丰富。
李海林律师执业以来,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纠纷与人事争议案件。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郑州市黄河路126号江山大厦A座11层

劳动争议相关咨询

宁波劳动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宁波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劳动法律咨询服务。

劳动争议相关合同

法邦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劳动仲裁案例解析,劳动争议案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五险一金案例,工伤认定赔偿案例,劳动诉讼,工资福利,辞退辞职解雇等劳动纠纷案例
如果您遇到劳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劳动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