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旗下酷派解约300名应届生
据中国证券报5月15日消息称,酷派集团于5月15日疑似将此前在国内校招的300余名应届毕业生全部解约。此前,酷派方面已和上述应届毕业生签署三方协议。
中国证券报记者与酷派方面HR取得联系,此次解约主要是由于预计经营业绩下滑,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而本年度该公司规划中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尚未上市,导致销售收入规模下滑,预计2017年上半年较去年同期营业收入下滑将超过约50%;同时集团持续投入研发及市场销售推广活动,导致集团2017年上半年费用支出未有改善。HR确认此次解约的应届毕业生为300人。同时将按照第三方协议中签署的违约赔偿条例进行赔偿。酷派方面愿意以本科生3000元,研究生4000元的金额对已签约应届毕业生进行赔偿,以300名应届毕业生,每人赔偿3000元来计算,此次酷派解约赔偿金额需花费90万元人民币。同时,该HR表示,正在努力和OPPO、VIVO、中兴等同类型公司沟通,努力将所解约应届毕业生介绍至相关公司。
应届生签三方协议有何用?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
三方协议对用人单位的主要限制包括试用期不能随意辞退,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酷派公司此次解约是因其自身的经营原因,而不是劳动者们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此酷派公司要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乐视旗下酷派解约300名应届生 应届生签三方协议有何用?”的介绍,需要应届生们注意的是,在三方协议的各项约定内容中,试用期是最容易出现纠纷的阶段,一旦发生纠纷,最好及时向专业的律师咨询,以期尽早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