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劳动问题,拔打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劳动律师  >  劳动争议案例  >  无法进入公司大门,是否是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无法进入公司大门,是否是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此文章帮助了325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简介:无法进入公司大门

潘某因履行劳动合同事宜与被某数字投影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发生争议,潘某2011年3月14日进入被某数字投影系统(上海)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月平均工资为60526.32元。2012年4月5日公司要求其将公司电脑、手机、网银口令牌、门卡和钥匙交于人事经理,并要求马上离开公司,上班时被拒之门外,无法正常进入办公室,潘某要求科视公司继续按照原先约定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诉讼期间的工资。

法院判决:不支持潘某诉求

律师说法:是否是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因被科视公司表示申请仲裁时其并未退回或解除,被外服公司也表示未解除其与的劳动关系,而亦表示无法确认两被是否解除劳动关系,自身未提出辞职。从三方的陈述及答辩来看,在申请仲裁之时,被科视公司并未将退回被外服公司,而被外服公司亦未解除与的劳动关系,故对要求与被科视公司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请求,缺乏事实依据,

否认与存在每年12月发放2个月工资标准的奖金的约定、对代垫费用亦不予认可,而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供有效证据加以证明。因此对其要求被科视公司支付2011年12月奖金60416.67元和2011年3月14日至2012年3月30日代垫费用8678.56元的请求,不应支持。

以上就是“无法进入公司大门,是否是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解读,若您在劳动中遇到相关的法律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法邦专业的劳动律师将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意见。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公司设立惩奖制度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但是其制度必须合法合理。在实践中,很多公司对惩罚规定制定得非常苛刻,甚至到了劳动者根本无法付诸实现的地步,并以此克扣员工奖金和工资,使劳动者实际到手的报酬少之又少。如果遇上这样的情形,劳动者不要妥协,应诉诸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劳动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劳动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4层

北京劳动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劳动法律咨询服务。

劳动争议相关合同

法邦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劳动仲裁案例解析,劳动争议案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五险一金案例,工伤认定赔偿案例,劳动诉讼,工资福利,辞退辞职解雇等劳动纠纷案例
如果您遇到劳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劳动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