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死合同等条款是否有效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案中,该建筑公司与孙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从表面上看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孙某本人也在合同上签了字,该公司的做法似乎有理有据。其实不然,这份合同中有关“发生伤亡事故本公司概不负责”的条款明显违反了法律、法规,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他相类似的有如“合同期内不准结婚”的条款的劳动合同,也都属于无效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因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二.集体合同主要包括什么内容
<1>企业的生产计划、财务计划与发展计划的各项指标;
<2>企业行政方面为实现各种计划所必须解决的问题以及为实现计划应当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
<3>有关劳动竞赛中如何组织职工改进技术、提高技术的问题;
<4>有关贯彻按劳分配的工资制度和奖励制度的问题;
<5>有关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安全卫生状况的问题,确定如何使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基金以及劳动保护的具体措施与计划;
<6>有关巩固劳动纪律的问题,制定本企业的厂规,确定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制裁的措施和制度;
<7>有关职工技术培训的各种制度,举办技术培训班、技工学校等促进职工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的措施;
<8>有关提高职工生活水平和举办集体福利事业的具体措施,以及实施劳动保险的办法。但就现阶段我国各企业实行的集体合同,特别是三资企业的集体合同,其内容是劳动报酬、工作时间长短、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