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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不能约定试用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问题

此文章帮助了593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哪些情形不能约定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问题

1、企业的事实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1)事实劳动关系争议的三种表现形式:

a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已经与企业产生了劳动行为;

b 双方签订了一份无效的劳动合同;

c 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双方没有续订新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仍在企业工作。

(2)法律规定: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合同内容齐全,尤其是工资的具体发放和双方的违约责任。另外,签字的时候要双方同时签字,或者用工方签完后劳动者再签,这时必须要留下一本原件。切不能劳动者签完后再让用工方签,否则用工方可能会擅自更改其中内容,还会造成劳动者没有留存一本原件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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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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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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