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该仲裁时效可中止、中断;
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争议仲裁的费用由谁承担
劳动争议仲裁费分为受理费和处理费两大部分。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不一定就要承担仲裁费,更不要说承担全部费用了。但是,根据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预交受理费,而处理费则由双方当事人预交。受理费及处理费的最终承担,则要根据案件的胜败来决定,如果胜诉了,就不用承担,如果败诉了就要承担上述费用,如果双方都部分败诉,则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承担。另外,如果当事人双方就争议达成了协议,则仲裁费的承担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一方当事人撤诉的,全部费用应由撤诉方承担。
为了保障一方当事人,主要是劳动者一方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还规定,如果缴纳仲裁费确实有困难,可以减缴、缓缴或者免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