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心理障碍?
心理障碍是指一些特殊残情,在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的基础上,虽然不造成医疗依赖,但却导致心理障碍或减损伤残者的生活质量。比如面部损伤、疤痕、毁容,外伤后失去性功能者等等,在评定残情时,应该适当考虑这些后果。心理障碍是评残标准分级不能遗漏的问题。
二、如何办理工伤鉴定?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 30日。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来说,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但如遇企业不签字的情况,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到用人单位的工伤报告或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