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一定要签吗?
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即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在劳动合同期间届满后续约没有履行书面的协议,则用人单位亦应当再支付劳动者同期一倍的工资作为赔偿。因此,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时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即便是已经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限届满后也应书面续签新的劳动合同或补充协议;否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其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最长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
二、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建立方面,为规范用人单位的管理,我们认为通常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1)先签劳动合同再用工;
(2)清点现有的劳动合同,建立预警机制:将每个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工资数额录入电脑,建立电子台帐,便于管理,尤其适用企业(用人单位)招录员工数量众多情况;
(3)约定劳动合同期届满未续签的,可以自动延续1-3个月才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