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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何时生效,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

此文章帮助了467人  作者:阳江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劳动合同何时生效

劳动合同的生效,指的是劳动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对签约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份劳动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些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1、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

2、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

3、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必须合法。

如果一份劳动合同满足了上述全部条件,是不是劳动合同就自然生效了呢?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但是,合同也能约定生效的时间和条件。《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粗粗一看,这一条似乎与劳动法的规定不一致,实际上“订立之日”也即当事人“签字之日”,两种表述是同一个意思。只是上海市的规定更为灵活,除规定劳动合同生效的一般条件(即签字生效)外,还规定了劳动合同生效的特殊条件,即允许当事人对生效的时间自行作出的约定。

我们知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在劳动合同上签字以后,劳动合同才生效。单有劳动者的签字或者单有用人单位的签字,劳动合同都不能生效。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在同一天签字的,那么劳动合同就从这一天起生效,但如果双方不是在同一天签字的,劳动合同就在后一个签字人签字后生效。如果有一方没有写签字时间,那么另一方写明的签字时间就是合同的生效时间。

有些时候劳动者或者企业不希望合同马上就生效,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他们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的时间或者合同生效的条件,时间到了或者条件实现了,合同才开始生效。当事人对劳动合同的生效作出的其他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如何确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没有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时间的,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24时为准。

阳江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建立劳务关系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的签订关系到劳动者与用工方权利义务的明确,而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与双方财产利益密切相关。若没有签劳动合同,用工方固然会负赔偿责任,但员工对开始劳务的时间和应有待遇也难以证明。因此,当以劳动合同进行约定说明,方显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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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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